新湖南客戶端 2025-04-22 13:10:20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劉天寶 聶蘭芬)近日,案件當事人王某給衡南縣法院岐山法庭送去一面錦旗,以表達對法官工作的認可。
王某的案件幾經(jīng)曲折。王某與唐某某因經(jīng)濟糾紛訴至法院,受理后遭遇送達困難,唐某某接通電話得知法院來意后便匆匆掛斷,拒絕接受郵寄送達、電子送達,法官多次撥打仍未能與唐某某取得聯(lián)系。承辦法官驅車前往訴狀載明的唐某某戶籍所在地址,得知其早已不在此居住。經(jīng)多方打探,法官得知唐某某在廣東務工,輾轉千里找到唐某某,面對面向其釋明法律規(guī)定并調查相關案情。后經(jīng)審理判決,在核減唐某某應得的工資款后,唐某某應返還王某25000余元。唐某某不服上訴。衡陽中院維持一審判決,但唐某某未主動履行返還義務。
王某向岐山法庭申請強制執(zhí)行,考慮到王某遠在東莞,為減輕當事人訴累,降低訴訟成本,法官主動添加王某微信,將其應準備的文件材料發(fā)送給王某并指導其填寫后郵寄至法庭。最后,經(jīng)多方努力,唐某某在立案半個月內主動履行了付款義務。
責編:梁原
一審:梁原
二審:李翔
三審:楊湛
來源:新湖南客戶端
我要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