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興 2025-04-18 17:58:54
有人反映:4月2日,重慶星睿嘉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派人到辰溪縣人民法院開庭,4月3日,辰溪縣人民法院下達裁定,將該案移送至重慶市江津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。這是為什么?
辰溪縣人民法院就此事回應:重慶星睿嘉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是基于案涉《債權轉讓合同》而取得《最高額借款合同》項下的債權向本院提起訴訟。重慶星睿嘉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起訴本案所依據的主合同《最高額借款合同》約定有內容明確的協(xié)議管轄條款,并進行了顯著提示,即由最終債權受讓方即重慶星睿嘉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,故本庭將本案移送至重慶市江津區(qū)人民法院。
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方興
責編:方興
一審:方興
二審:王文隆
三審:鄒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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