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 2025-02-25 10:36:52
近日,民政部辦公廳印發(fā)《精神衛(wèi)生福利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,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將《標準》作為加強精神衛(wèi)生福利機構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,依法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,定期組織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,堅決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發(fā)生。
《標準》明確,精神衛(wèi)生福利機構未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相關標準等要求,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、財產重大損失的,應判定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。
《標準》從設施設備、資格資質、日常管理、其他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、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等4方面,明確了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17種具體情形,為各地民政部門和精神衛(wèi)生福利機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提供了判定依據。
《標準》提出,對于情況復雜,難以直接判定是否為重大事故隱患的,各地民政部門可以商請有關部門或者組織有關專家,依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等,研究論證后綜合判定。
責編:楊鴻雁
一審:潘文秀
二審:張馬良
三審:周韜
來源:民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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